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代表團訪港 - 中國奧委會與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2004年3月1 日至3 日)

29.02.2004

為加強中港兩地體育交流及攜手推動兩地的體育發展,經過長時期的磋商及了解後,香港奧委會很榮幸和中國奧委會達成共識,並議定了中港兩奧委會體育交流與合作的協議書。



以國際奧委會委員、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奧委會副主席于再清先生為團長,一行七人的代表團預定於2004年3月1日乘CA101航班(08:10 – 11:15)抵港。同日代表團亦會與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先生及港協暨奧委會的義務職員共進午餐。

有關上述協議的簽署儀式將於2004年3月1日下午6:30假香港禮賓府舉行,並由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先生及中國奧委會副主席于再清先生兩位簽訂。隨即港協暨奧委會更安排酒會讓于再清副主席及其他代表團成員和各位出席儀式的本地體育界領袖見面。當晚,會長霍震霆先生亦將宴邀請中國奧委會代表團進行晚宴,以表示熱烈歡迎。

翌日上午,代表團將參觀本港的體育設施和會見相關部門負責人。最後代表團將於3月3日早上乘船離港往赴澳門,結束為期3日的訪港行程。

查詢電話:2891-3106。

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秘書處
二○○四年二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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