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亞運港隊選拔事宜
2018-08-23

就近日有傳媒向本會查詢有關亞運港隊選拔事宜,本會已於8月20日作出回覆,內容如下﹕

港協暨奧委會現行遴選運動員參加大型綜合項目運動會的機制分為兩階段:首先由各體育總會按其訂立的準則擬定提名,然後該份名單會提交至港協暨奧委會的遴選委員會作考慮及商議,最後由港協暨奧委會提交至該運動會的組委會作最終確定。是次選拔中國香港運動員出戰第18屆亞運會亦是沿用這機制。

港協暨奧委會的第18屆亞運會遴選委員會由超過十名來自各不同體育總會代表組成,按擬定的遴選標準,審視各體育總會提名的運動員而作出決定。關於出戰第18屆亞運會遴選標準,可瀏覧本會網站。

本會不會就個別個案作評論,但在遴選過程中本會並沒有運動員本身所屬體育會的資料,因此運動員所屬的體育會非考慮因素之一。

發稿機構: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
發稿日期:2018年8月23 日

Selection Criteria for 18th Asian Games